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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設置要點修正

發佈者 : 凃設備組長

說明:

一、依據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7條規定辦理。

二、檢附「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設置要點」修正總說明、修正 對照表及全規定各一份。

三、副本抄送本府法制局,請協助建置本府法規資料查詢系 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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