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修正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及業務助理管理要點」第四點及第九點附表,並自115年8月20日生效

發佈者 : 林人事主任
檢附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及業務助理管理要點」第四點及第九點附表修正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、修正規定及全規定各1份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