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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公告:教育局辦理「111 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跨校聯盟」,請老師擇期完成相關研習
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111年4月11日中市教課字第1110027537號函(諒達)辦理。

二、依教育部實施計畫,各校應於4年內(111年至114年)完成所有教師參訓「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課程」,其中111年累計培訓教師數應至少達貴校所有教師數之25%。

三、為鼓勵跨校數位學習推動經驗分享,並利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相關推動事宜,本市立國中小依行政區劃分為15群跨校聯盟,龍井國中屬於國中二組。各校所屬聯盟詳如附件名單。

四、為推動各群校際經驗交流及增能研習規劃,分別委由各聯盟群組領導學校辦理計畫說明會、數位教師增能工作坊、交流活動及其他數位學習推動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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