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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甄選

發佈者 : 凃設備組長

說明:

一、 依據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作業要點辦理。

二、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13年頒布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,本市配合訂定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作業要點,依上開要點規定,該中心置召集人一人、副召集人二人,並得依業務需求,置專業工作人員、諮詢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;其中專業工作人員就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、具英語文領域或相關專長、其他本局指定條件等資格,經本局遴選通過,以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,並減授部分基本授課節數。

三、 上開專業工作人員將擔任中心本國籍教學顧問,以具備三年以上合格教師之英語教學年資,曾協助辦理英語活動相關經歷或參與雙語計畫且成效良好,並具服務熱忱、樂於團隊合作、善於溝通等人格特質;另英語文檢定需達B2以上程度,具備良好英語溝通及協調能力,能與不同國籍教學人員共同備課、協同教學或指導教學者,擇優錄取。 四、 有意應聘者,請於113年9月4日(星期三)前(以郵戳為憑)檢附專業工作人員報名表及相關文件寄送本局國小教育科,以利辦理甄選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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