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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龍井國中113學年度代理專任運動教練甄選第2招結果公告及續辦招考

發佈者 : 林體育組長
壹、正取人員:
第2招:
跆拳代理專任運動教練─無人報考從缺。

貳、續辦第3招:
一、甄選種類、名額:
1.甄選種類:『跆拳』代理專任運動教練。
2.『正取』1人、『備取』1人。
3.聘任時間自起聘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。
二、報名資格條件:
1.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(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 以上)。
2.持有教育部體育署(含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)依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 法」審定合格核發之跆拳項目初級(含)以上專任運動教練證者。
三、報名時間、地點及方式:
1.報名時間:114 年 02 月 07 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30分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2.報名地點:本校學務處
四、甄選日期:114年02月07日下午14時起,應試者請於當日下午13時30前報到完畢。
五、聯絡電話:04-26353344轉720

甄選內容請詳閱簡章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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