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臺中市113學年度特殊教育知能—國民教育階段運動輔具推廣與教學運用知能研習
發佈者 :
蔡資料組長
一、 依據特殊教育法、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支持服務辦法暨本市114年度特殊教育研習規劃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 旨述研習資訊如下,餘請詳閱實施計畫:
(一) 對象:依下列資格及報名先後順序錄取,共250名。
1、 本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及特教業務承辦人。
2、 於本市國民教育階段學校服務之特教相關專業人員。
3、 對本研習有興趣之本市國民教育階段教師。
(二) 時間:114年7月16日(星期三)下午1時至4時。
(三) 方式:採線上(網路)方式辦理,錄取研習者,請依錄取信件指示進入線上會議。
(四) 聯絡人: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陳老師(電話:04-25205563分機210)。
(五) 報名方式:
1、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0日(星期四)止,請逕至「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」(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#/)→「研習報名」→「縣市特教研習」→「開啟查詢」項下→選擇登錄縣市:「臺中市」→研習性質:「主管機關委辦研習」,點選本場次完成網路報名程序,逾期將不再開放報名。
2、 報名人員可於114年7月14日(星期一)後逕至「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」查詢研習錄取名單,將不另行通知。
三、 檢附「臺中市113學年度特殊教育知能—國民教育階段運動輔具推廣與教學運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」(如附件)1份。
二、 旨述研習資訊如下,餘請詳閱實施計畫:
(一) 對象:依下列資格及報名先後順序錄取,共250名。
1、 本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及特教業務承辦人。
2、 於本市國民教育階段學校服務之特教相關專業人員。
3、 對本研習有興趣之本市國民教育階段教師。
(二) 時間:114年7月16日(星期三)下午1時至4時。
(三) 方式:採線上(網路)方式辦理,錄取研習者,請依錄取信件指示進入線上會議。
(四) 聯絡人: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陳老師(電話:04-25205563分機210)。
(五) 報名方式:
1、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0日(星期四)止,請逕至「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」(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#/)→「研習報名」→「縣市特教研習」→「開啟查詢」項下→選擇登錄縣市:「臺中市」→研習性質:「主管機關委辦研習」,點選本場次完成網路報名程序,逾期將不再開放報名。
2、 報名人員可於114年7月14日(星期一)後逕至「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」查詢研習錄取名單,將不另行通知。
三、 檢附「臺中市113學年度特殊教育知能—國民教育階段運動輔具推廣與教學運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」(如附件)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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