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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

發佈者 : 林人事主任
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9條規定,該規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。是本案之施行日期俟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發布後,將另案轉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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