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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114學年度本土文學創作徵文比賽

發佈者 : 蔡教學組長
(一) 收件日期:自115年3月9日(星期一)至115年3月25日(星期三)截止。
(二) 收件方式:本案不接受個別報名,請以學校為單位收件彙整後將作品電子檔(pdf檔及word檔各一份,word檔將提供入選後之文章校訂)、報名表(核章掃描pdf檔)及授權書(pdf檔)寄至報名專用信箱(chps20260325@gmail.com),若未收到回覆,請電話確認。
(三) 評審及公告: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,並於115年4月30日前評審完畢,得獎名單將由本局另案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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