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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誠徵114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之調用教師1名

發佈者 : 林人事主任
一、本案徵求本市所屬現職教師1名,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至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辦理相關業務,說明如下:
(一)資格條件:本市立各級學校班級數12班以上(不含偏遠學校)之正式編制內合格教師,有行政資歷或對行政業務具有學習熱忱者尤佳。
(二)調用時間: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。
二、請所屬教師於不影響教學正常化情形下,調用教育局協助辦理特殊教育相關業務,意者請於115年1月2日(星期五)前洽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蔡股長(電話:04-22289111轉54621),並請檢附相關學經歷簡歷(格式如附件),且於核章後將掃描檔寄至eafebeauty@gmail.com (免寄紙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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