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轉知「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」,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14年12月31日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1號令訂定發布,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

發佈者 : 林人事主任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