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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,參加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之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,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,請同仁踴躍登記擔任選務工作

發佈者 : 林人事主任
一、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,參加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之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,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,有意願擔任選務工作者於115年8月28日前填妥推薦名冊逕送人事室彙辦。
二、檢送投(開)票所工作人員名冊空白表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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